辽阳石化分公司2021年11月-2022年12月所需互供石脑油 汽车运输服务框架(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阳石化分公司所需互供石脑油汽车运输服务框架(二次)
招标编号:ZY21-SY27-FW020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辽阳石化分公司生产需求,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互供石脑油(实际装运地点以每月计划为准)。要求投标人依据国家《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辽阳石化分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辽阳石化分公司提供互供石脑油用汽车运输服务框架,确保安全装卸和互供石脑油运输作业过程的合法合规。
2.2 招标范围:
对辽阳石化分公司互供石脑油汽车运输服务框架进行招标。互供石脑油框架期内预估承运总量约7万吨,其中抚顺石化互供量预估每月1000吨,共1.4万吨;锦西石化互供量预估每月4000吨,共5.6万吨,在合同期内完成安全装卸和互供石脑油运输服务。中标人到指定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和锦西石化分公司,实际装运地点以每月计划为准)装运指定品种、数量的货物,运力由中标人组织,其运输设备在安全、计量等各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在招标人指定的装运单位办理相关票据传递业务。
标段(标包)划分:2。
标段1: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的互供石脑油运输服务,框架期内预估承运总量1.4万吨。
标段2:锦西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的互供石脑油运输服务,框架期内预估承运总量5.6万吨。
2.3功能用途:所运输互供石脑油用于芳烃厂生产原料,承运商负责按辽阳石化分公司要求进行互供石脑油运输服务;
2.4 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服务规范要求书》;
2.5装车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每月按甲方要求的装车地点装车);
2.6卸车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属芳烃厂卸车栈台及其它需用装置;
2.7服务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3运输期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须提供相关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满足运力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标准。具有能够安全装卸和运输互供石脑油的汽车槽车不少于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提供公司车辆明细表、营运证、罐体使用合格证、从业人员危险品货物准驾证、押运证及投标货物公路运输应急预案的原件扫描(复印)件;
3.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石脑油运输项目(以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业绩明细表,同时提供与业绩明细表相对应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6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1日 13 时至 2021 年11月 16日 13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27-FW020C标书款”;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sywsx@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资料/(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1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1.5万元人民币;
标段2锦西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7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27-WZ020C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4.1②条款相同。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12月 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西环路35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1003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徐凯 | 联 系 人:王圣鑫 |
电 话:0419-5150364 | 电 话:024-25549551 |
电子邮件:xukai-ly @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sywsx@cnpc.com.cn |
开户银行:工行辽化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
账 号:0711020309221013837 |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 0419-535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