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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厦门某单位厦门某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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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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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厦门某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2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YBFIX-W1004
项目名称:厦门某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46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6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供货周期即为交付使用期,具体为:设备部分自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 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工期自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日历日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项目发布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7)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地方和军队限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215室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3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林助理 13860164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
联系方式:杨工 13806098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380609895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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