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AZB20210068)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淮北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市分行及辖区县支行职工食堂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粮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禽蛋、干鲜、调味品等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估算金额约235万元,服务期壹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个食材供货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员及设备;
备注:“本地”系指:淮北市。
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ahjrazb@163.com报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缴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3号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3号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七、其他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个食材供货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3、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及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jra.com/)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中路33号丽水园16幢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0561-392196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13楼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65570339,18055127676
电子邮件:ahjrazb@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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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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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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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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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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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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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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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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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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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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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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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13楼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65570339,18055127676
网 址:http://www.ahj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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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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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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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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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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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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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AZB202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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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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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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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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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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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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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 t采购人自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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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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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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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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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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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段
划分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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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不分包 ¨分为 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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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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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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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办公室履行合同会签流程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和后期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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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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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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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t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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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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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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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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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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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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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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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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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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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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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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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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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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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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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万 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基本账户足额转入并到达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名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卫岗支行
帐 号:934006010025046735
投标人须在汇款备注栏写明“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只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退还至投标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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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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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任何异议或澄清要求,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ahjrazb@163.com,同时递交word版本),否则视为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疑问或异议采购人有权不做答复。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给予确认,否则视为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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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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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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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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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纸质版: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密封提交;
2、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版或加盖印章PDF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限U盘(单独封装,密封提交)
投标文件尽量简明扼要,全本附页码,只接受A4大小的版本,厚度不得超过5公分,不接受活页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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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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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3号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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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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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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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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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文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以上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内,不单独列出,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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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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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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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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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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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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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公示内容不包括各投标人得分、评分情况、评分要素等涉及评标情况内容。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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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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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大会,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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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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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我行规定格式的供应商采购廉洁承诺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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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投标人:系指下载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6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7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8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7.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7.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本采购活动;
7.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中标;
7.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本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1.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12.1.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2.2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2.4特殊情况下,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审索引目录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4)投标函
(5)投标资格承诺函
(6)投标业绩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投标授权书
(9)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10)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差异表
(11)人员配备
(12)服务方案
(13)有关证明文件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13.2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3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3.4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3.7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8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
13.9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10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4.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工资、和签订合同后约定期限内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人的所有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劳资纠纷以及其它所有的法律用工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4.6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4.8除国家或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开标后,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核对投标保证金金额、方式等信息。
16.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
16.2.1异地电汇;
16.2.2本地转帐;
16.3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6.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6.5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6.7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采购人或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投标有效期
17.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
18.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热敏纸无效。
18.3采购人保留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投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分标段项目的)标段号。
19.2建议投标人将正本、电子版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19.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下修改并重新上传或者撤回。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2.2开标前,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会同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开标。
22.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安装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22.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5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22.6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3.4如同时出现23.2条和23.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废标及流标处理
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24.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1.5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投标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项目废标;
废标后,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废标处理转磋商处理
25.1废标后,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改变招标方式,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25.1.1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5.1.2未经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5.1.3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5.1.4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条件的情况。
25.2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磋商时,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现场转磋商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磋商。放弃磋商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
25.2.1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磋商时磋商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5.2.2磋商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磋商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两家的,项目做流标处理。
25.2.3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磋商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磋商的,磋商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磋商的,磋商前公布各参与磋商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25.2.4在磋商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5.2.5磋商时,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5.3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条件的也可直接转为竞争性磋商。
附:
现场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各相关投标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废)标。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已经现场变更为竞争性磋商方式继续采购。竞争性磋商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评审指标等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详见下述说明)。
竞争性磋商时对招标文件变更的特殊说明:( )
投标人如同意继续参加竞争性磋商,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人全称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参加本项目磋商。
26.二次采购
26.1项目废标后,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26.2二次公告发布后,前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符合二次公告投标人资格的,依照以下方式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6.2.1二次公告采用现场报名的,可在报名现场免费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6.2.2二次公告采用网上报名的,可网上免费下载二次采购文件。
26.3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6.4前次采购失败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26.5 如二次采购失败可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发布三次公告,或按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实施单一来源。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7.定标
27.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7.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复核。复核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7.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7.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7.5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本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7.5.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7.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7.5.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7.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7.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7.5.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转帐的形式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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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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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1%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6000-5000)万元×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29.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或免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9.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该授标,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30.履约保证金
30.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1.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1.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1.5为考虑到后续工作,为便于后期工作开展和售后服务监督,授权由县寄递部签订合同并执行付款。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执行邮件投递,投递质量考核另按相关业务规章文件执行(签合同时另附)。
32.验收
采购人验收时,应由合同双方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审计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应规范进行审计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3.质疑
33.1 评标过程中,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评标委员会提出质疑,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并计入评标报告。
33.2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3.3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本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3.4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3.4.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3.4.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4.3被质疑人名称;
33.4.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3.4.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3.4.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3.5.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3.5.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3.5.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3.5.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3.5.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33.5.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3.6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提起投诉。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3.8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报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33.8.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3.8.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34.未尽事宜
34.1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5.解释权
35.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RAZB20210068)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条 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AZB20210068
询标内容
|
致:
|
投标人说明并签字
|
投标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
评审结论
|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招标文件条款依据:
|
评委签字
| |
项目负责人和监督员签字
| |
时间: 年 月 日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资信、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100分。评审程序如下: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资格性、有效性评审。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初步评审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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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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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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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
2
|
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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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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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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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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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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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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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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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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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廉洁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10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
初步评审通过标准:
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
1、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评审,判断响应情况,实质性响应的应评为通过,否则应评为不通过;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以上审查材料如因年检或升级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评标时提交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公证件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公证件或证明材料必须注明证书主要内容;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获奖等的继承性。
3、投标人所有资料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4、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评委不予认可的风险。
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得分70分,投标报价得分30)
(1)技术资信分值为7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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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综合
实力
(11分)
|
仓储能力
|
2分
|
冷藏冷冻区容积500立方以上得2分,500立方以下1分;
注:冷冻区容积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以及现场实物图片为准。
|
加工中心
|
4分
|
1、室内生产场地及功能区总面积1000㎡以及上2分,不足1000㎡的得1分;
2、有独立的肉类加工中心,且面积大于200㎡的得1分;
3、有肉类加工中心配备自动化加工设备的得1分。
注:生产加工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自动化设备以现场实物图片为准。
|
运输能力
|
4分
|
1、投标人配备常规运输车辆2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1分,满分2分。
2、具有冷藏运输车辆1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1分,满分2分。
注:提供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为准。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
管理
体系
认证
|
1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5分,没有不得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5分,没有不得分;
3、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5分,没有不得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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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保障 (8分)
|
蔬菜供货渠道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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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蔬菜基地:50亩≤自有无公害蔬菜基地<100亩的,得1分;100亩≤自有无公害蔬菜基地<500亩的,得2分。
注:提供基地合同及现场照片证明,否则不得分。
或2018年11月1日以来一直与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合作关系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
注:以合作协议及现场照片证明,否则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