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新疆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
详细内容:
|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服务 (项目编号:DLGP-A-2021007)公开招标公告a, table { font-size: 14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height: 7mmr;.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div.line { left: 20px; padding-left: 20px;div.segement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medium;span.underline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服务 (项目编号:DLGP-A-202100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A-2021007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投资项目造价审核服务
预算金额:660.0万元
最高限价:6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65
16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是
165
16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是
165
16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是
165
16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4)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须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该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到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携带上述材料现场领取。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9号
联系方式:022-84375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联系方式:022-8487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静
电话:022-84877969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