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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法治东莞建设考评第三方社会评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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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法治东莞建设考评第三方社会评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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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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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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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法治东莞建设考评第三方社会评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ZB21DG020C
项目名称:法治东莞建设考评第三方社会评议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顺利推进2021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现依据《法治东莞建设考评办法》规定,就第三方社会评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社会评估的内容与方式
社会评估分值权重占法治东莞建设考评总分的20%(即20分),由两部分组成:社会满意度评议(60%)、媒体网络报道情况评议(40%)。
(一)社会满意度评议。社会满意度评议是指通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社会公众就法治建设状况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主要围绕东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确定的重点评价指标,客观调查各镇街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按百分制计分,最终调查得分占社会评议总分的60%。
1.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代表、群众、律师、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
2.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围绕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公正执法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展开。
3.调查方式。采取网络调查、电话调查、随机访问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镇街企业和社会组织代表、普通群众采取电话(网络)调查方式;对于行政相对人,采取随机访问方式,由调查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等办事窗口进行拦截面访调查;对专家学者和律师采取问卷调查方式等。
4.调查范围及样本量分布。具体样本量分布如下:32个镇街共计16000个样本,一是各镇街电话(网络)访问400个样本,总计约12800个样本;二是每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等办事窗口随机访问50个样本,共计1600个样本;三是每个镇街公司企业及社会组织现场访问30个样本,共计约960个;律师、人大代表、社区干部访问20个样本,共计640个。
(二)媒体网络报道情况评议。媒体网络报道情况评议是指通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考评年度内各镇街被权威媒体、网络(包括公众号等)曝光的被考评单位本级以及下一级村(社区)的不依法行政等事项及其回应、查证、处理等情况开展调查。媒体报道情况按百分制计分,最终调查得分占社会评议总分的40%。
1.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包括纸质媒体、电台电视台、主流网络媒体等。一是对纸质媒体的报道情况开展调查;二是对电台电视台的报道情况开展调查;三是对主流网络媒体的报道情况开展调查。
2.调查内容。调查内容确定为媒体曝光的被考评对象的不依法行政等事项及其回应、查证、处理情况,重点对考评对象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工作人员履职工作中违纪违法等情况开展调查。内容包括:一是曝光的被考评对象不依法行政的情况;二是被考评对象对曝光事项的回应及跟踪反馈情况;三是被考评对象对曝光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等。具体评价指标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纪委监委通报)、镇街党委政府等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非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违纪违法(含党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执法不作为的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医疗卫生事件、教育系统事件(含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等)、生态环境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以上)、扶贫领域腐败事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事件、恶性社会事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被纪委监委通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以及未依法行政引发社会负面事件等。
3.调查方式。媒体报道情况调查按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采取分类型扣分制,具体包括:一是曝光的不依法行政等事项属实,但被考评对象能认真调查处理被曝光的事项并积极回应媒体报道的。二是曝光的不依法行政等事项属实,考评对象对被曝光事项开展了调查处理,但未进行回应和反馈的。三是对曝光的不依法行政等事项,未处理也未回应的。
二、社会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2021年度法治东莞建设社会评估工作按计划于2022年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一)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调查方案设计工作。社会评估机构将结合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针对企业、群众、行政相对人等对象设计侧重点不同的调查方式。
(二)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关键指标收集、指标评估方案设计等工作;完成分类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三)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社会评估机构将从分类问卷调查、媒体报道情况评议等方面撰写法治东莞建设社会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
(四)2022年2月15日前:经法治督察科组织审核后完成社会评估报告最后交付。
注:★号条款为投标人必须响应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司法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
联系方式:0769-22831364/0769-2283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德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6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0769-2288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9-2288781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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