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81202100022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华蓥市玄武岩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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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5.1条“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本项目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共11人组成,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参加项目的评审。”修改为“……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11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必须包含1名财务专家、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2.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一条中的“1.3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必须包含1名财务专家、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修改为“1.3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11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必须包含1名财务专家、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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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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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华蓥市广华大道三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1966379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8-852501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先生 |
| 电话: | 028-85250122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