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21-XJK11-GK058-00 2021-2022年产能建设调制压裂液技术服务框架入围
2021-2022年产能建设调制压裂液技术服务框架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K11-GK058-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玛18、玛133、艾湖2、风南4、金龙2、车排子等多个油气区块属于低孔、低渗储层,需要实施压裂增产措施后才能有效建产。随着新疆油田公司上产任务的不断加大,压裂井次不断增加,压裂用液量也明显快速增长,水资源匮乏及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的上升严重制约了压裂措施开展,因而采用油田地层产出水/净化水、高含盐井水、城市生活污水等配制压裂液。
目前适用上述油田区块的水资源情况概况如下:玛18井区水源井(高钙/镁含盐)、风南4井区210万方废水存储池净化水、车排子水源井(高钙/镁含盐)、采油一厂稠油处理站稠油产出水、采油二厂稠油处理站产出水。上述水质钙镁离子普遍较高,矿化度最高达到30000mg/L。
根据水质情况和其调配压裂液难度,选择5种最具代表性水质为基础,进行调制压裂液招标。这5种水质分别为:
(1)风城210万方高含盐水存储池净化水;
(2)车水36井水;
(3)采油一厂稠油处理站60℃稠油处理站净化水;
(4)采油二厂81处理站站净化水;
(5)金龙2井区中水池水(城市生活污水)。
投标单位报名缴费后可联系招标人取5种水样进行化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要提供具有CNAS资质或国家级CMA认证实验室的原水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报告详实,缺项不参与评标(时效:一年内),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关键技术指标不合格。缺任何一种水样检测报告的否决其评标,同时需附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该资质的网上查询截图。未能提供资质证书或未提供资质证书查询截图的否决其投标。
2.1.1配液用水水质情况
以下5种水质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以投标人实际检测结果为准。
表1. 采油二厂81#站净化水配液用水水质检测参考表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样品名称 | 81#站处理水 |
样品编号 |
|
pH值 | 8.10 |
碳酸根,mg/L | 未检出 |
碳酸氢根,mg/L | 717.0 |
氢氧根,mg/L | 未检出 |
钙离子,mg/L | 347.79 |
镁离子,mg/L | 118.1 |
氯离子,mg/L | 8765.15 |
硫酸根离子,mg/L | 925.25 |
钾+钠离子,mg/L | 4838.37 |
矿化度,mg/L | 15711.66 |
水 型 | CaCl2 |
总铁,mg/L | 未检出 |
备 注 | / |
表2. 采油一厂稠油处理站净化水配液用水水质检测参考表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样品名称 | 一厂稠油处理站泵出口 | 一厂稠油处理站稠油来水 |
样品编号 | 水-201702517 | 水-201702572 |
pH值 | 8.28 | 8.26 |
碳酸根,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碳酸氢根,mg/L | 835.7 | 808.4 |
氢氧根,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钙离子,mg/L | 41.3 | 42.6 |
镁离子,mg/L | 5.6 | 6.6 |
氯离子,mg/L | 2150.0 | 2327.8 |
硫酸根离子,mg/L | 64.2 | 111.9 |
钾+钠离子,mg/L | 1682.8 | 1807.3 |
矿化度,mg/L | 4361.6 | 4700.4 |
水 型 | 重碳酸钠 | 重碳酸钠 |
备 注 | / |
表3. 风城作业区210万方净化水池水质检测参考表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样品编号 |
|
pH值 | 8.02 |
碳酸根,,mg/L | 70.12 |
碳酸氢根,mg/L | 342.49 |
氢氧根,mg/L | 未检出 |
钙离子,mg/L | 437.24 |
镁离子,mg/L | 136.59 |
氯离子,mg/L | 20000-35000 |
硫酸根离子,mg/L | 1238.92 |
钾+钠离子,mg/L | 9388.9 |
矿化度,mg/L | 30000-70000 |
水 型 | 氯化镁 |
二氧化硅,mg/L | / |
Al含量,mg/L | 未检出 |
挥发酚,mg/L | / |
悬浮物,mg/L | / |
铁含量,mg/L | 未检出 |
表4. 已钻水源井水水质检测参考表
井号 | 井区 | 钙离子 浓度 mg/L | 镁离子 浓度 mg/L | 氯离子 浓度 mg/L | 碳酸氢 根浓度 mg/L | 硫酸根离子 浓度 mg/L | 碳酸根 浓度 mg/L | PH值 | 矿化度 |
玛水12井 | 艾湖1 | 573 | 10 | 4627 | 26 | 1268 | 0 | 7 | 9433 |
玛水13井 | 艾湖1 | 1094 | 11 | 8063 | 19 | 1484 | 0 | 7 | 15334 |
玛水14井 | 艾湖1 | 535 | 4 | 4017 | 26 | 1262 | 0 | 7 | 8429 |
玛水18井 | 艾湖1 | 530 | 20 | 3953 | 25 | 1542 | 0 | 8 | 8724 |
夏水22井 | 风南4 | 8 | 2 | 287 | 84 | 605 | 24 | 9 | 1505 |
夏水23井 | 风南4 | 6 | 1 | 335 | 70 | 596 | 21 | 9 | 1532 |
玛水19井 | 玛131 | 9 | 0 | 405 | 92 | 685 | 6 | 8 | 1787 |
玛水20井 | 玛131 | 8 | 6 | 394 | 80 | 555 | 7 | 9 | 1546 |
玛水9井 | 玛131 | 4 | 1 | 203 | 64 | 456 | 20 | 9 | 1100 |
玛水10井 | 玛131 | 27 | 2 | 925 | 63 | 1062 | 0 | 8 | 3145 |
玛水11井 | 玛131 | 15 | 3 | 716 | 55 | 913 | 6 | 9 | 2586 |
玛水16井 | 玛131 | 5 | 3 | 600 | 62 | 861 | 8 | 9 | 2327 |
玛水17井 | 玛131 | 10 | 2 | 769 | 64 | 1027 | 6 | 8 | 2852 |
车水33井 | 车排子井区 | 629 | 194 | 11477 | 102 | 2181 | 0 | 7 | 21949 |
车水34井 | 车排子井区 | 942 | 279 | 17371 | 89 | 1873 | 0 | 8 | 31452 |
车水35井 | 车排子井区 | 1407 | 243 | 21375 | 82 | 1193 | 0 | 8 | 36654 |
车水36井 | 车排子井区 | 1462 | 282 | 21742 | 69 | 1050 | 0 | 8 | 36994 |
表5.金龙2中水池水质检测参考表
分析项目 | 含量 mg/L | 分析项目 | 含量 mg/L |
氢氧根 | 0.00 | 溴离子(非认证) | / |
碳酸根 | 0.00 | 硝酸根(非认证) | / |
碳酸氢根 | 250.01 | 亚硝酸根(非认证) | / |
氯离子 | 151.45 | 二氧化硅 | / |
硫酸根 | 131.40 | 总碱度1(以CaO计) | 114.88 |
钙离子 | 138.00 | 总碱度2(以CaCO3计) | 205.06 |
镁离子 | 41.84 |
|
|
钠钾离子 | 1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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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化度 | 730.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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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7.22 |
|
|
密度(g/cm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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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样类型(按苏林为): | CaCl2 | 水级(按帕尔密尔为): | Ⅲ |
第一盐类S1 | 6.98 | 第一碱类A1 | 0 |
第二盐类S2 | 56.14 | 第二碱类A2 | 36.88 |
第三盐类S3 | 0.00 | 第三碱类A3 | 0 |
硬度 (德国度)--非认证 |
总硬度 | 暂硬度 | 永硬度 | 负硬度 |
28.92 | 11.47 | 17.45 | 0.00 |
2.2 招标范围:
利用风城稠油净化水、一厂稠油处理站采出水等复杂水源调制压裂液,满足工业化应用要求;包括调制压裂液原料及配方、现场技术服务(性能检测、性能调整、辅助车辆、检测设备、技术人员等)、拉运罐车,不包含液体配置、水源供应等。
聚合物免混配压裂液体系项目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预计工作量(万元) 不含税 |
1 | 2021-2022年产能建设调制压裂液 技术服务框架入围 | 开发公司 | 15000 |
根据产能建设进度安排,需要10家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单位入围,若投标单位数量小于等于10家,则采取末位淘汰制。预测2021-2022年工作量200万方。工作量分配方案:
(1)若两家单位入围工作量按照排名第一的分配60%,排名第二的分配40%;
(2)若三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第一的分配50%,排名第二的分配30%,排名第三的分配20%;
(3)若四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40%,排名第二的分配30%,排名第三的分配20%,排名第四的分配10%;
若五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30%,排名第二的分配25%,排名第三的分配20%,排名第四的分配15%,排名第五的分配10%;
若六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28%,排名第二的分配24%,排名第三的分配19%,排名第四的分配14%,排名第五的分配10%,排名第六的分配5%。
若七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26%,排名第二的分配22%,排名第三的分配17%,排名第四的分配13%,排名第五的分配11%,排名第六的分配8%,排名第七的分配3%。
若八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25%,排名第二的分配21%,排名第三的分配16%,排名第四的分配13%,排名第五的分配10%,排名第六的分配7%,排名第七的分配5%,排名第八的分配3%。
若九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23%,排名第二的分配19%,排名第三的分配15%,排名第四的分配12%,排名第五的分配10%,排名第六的分配8%,排名第七的分配6%,排名第八的分配4%,排名第九的分配3%。
若十家单位入围则工作量按照排名排名第一的分配22%,排名第二的分配17%,排名第三的分配15%,排名第四的分配12%,排名第五的分配10%,排名第六的分配8%,排名第七的分配7%,排名第八的分配3%,排名第九的分配3%,排名第十的分配3%。
2.3 项目实施地点: 玛18、玛133、艾湖2、风南4、金龙2、车排子等多个油气区 。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5 本次招标采取框架入围招标模式,因水源类型多、水质复杂,难度很大,项目有一定风险,而招标评分细则中各项指标仅限于投标方的实验室数据,因此甲方不对入围服务商承诺工作量。框架入围服务商还需经过招标人室内验证和现场试验,再确定服务商是否有能力完成相应项目,最终视现场试验效果,选择能力强的入围服务商安排相应技术服务工作,签订具体施工合同。投标方在现场出现液体质量问题的发标方有权调整实际实施工作量。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ZY21-XJK11-GK058-00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招标文件公示前36个月的免混配压裂施工相关业绩,否则不参与评标(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需盖合同相对人公章有效),无不良记录,且压裂过程中使用的免配压裂液的增稠剂,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认可证(现场应用产品型号必须与质量认可证保持一致)。
3.4投标人具有与本工程适应的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的情形;
3.5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8 时 00 分至2021 年 11 月 16 日23 时 59 分: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3 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
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10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考虑因网络及U截KEY不确定性对上传投标文件的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评标结果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的次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3、《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0990-688716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 李潇 电 话:0990-6265215
中油新投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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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