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水利局宣恩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及水库建设PPP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第二次) 2021-11-05 17:02|发布单位: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9|项目监管地:宣恩县|
【项目概况】
宣恩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及水库建设PPP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3栋802室(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2021-HB-XE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159-00011
3、项目名称:宣恩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及水库建设PPP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7017.69(万元)
6、最高限价:47017.69(万元)
7、采购需求:
遴选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宣恩县供水城乡一体化及水库建设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8、合同履行期限:30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②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投标;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签署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⑥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二)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有与项目规模相应的投融资能力:(1)提供前三年度(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须为盈利状态(若为亏损状态,社会资本方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资人应具备可靠的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须提供4亿元以上的银行授信证明。(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上述证明材料;(5)全资子公司可使用母公司授信额度,但须提供声明和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三)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设计日供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供水设施投资、施工、运营业绩,或者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2亿元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PPP项目业绩。注:(1)联合体任一成员方具备即可。(2)施工业绩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资业绩以合同为准,运营业绩以合同为准并需运营1年以上,PPP项目业绩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四)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不允许发生改变。(五)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各自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查询截图。(3)社会资本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4)宣恩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3栋802室(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请社会资本方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1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发改委培训中心9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发改委培训中心9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恩县水利局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莲花路91号
联系方式:0718-5832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3栋802室
联系方式:027-8783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宁
电话:186612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