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 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07 18:28|发布单位: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8|项目监管地:宜城市|
【项目概况】
宜城市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 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宜城办事处(一阳街小区10栋1单元2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G-YCCG2021-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城市人武部“四个秩序”规范建设 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4.62108(万元)
6、最高限价:294.62108(万元)
7、采购需求:
人武部办公楼改造、新建物资仓库;详见清单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限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5)供应商拟派的①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指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网页截图。上述配置人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在施在建工程项目。(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就此项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査询时间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时间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宜城办事处(一阳街小区10栋1单元201 室)
3、方式:
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及采购公告“附件1”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原件不能留存的,同时提交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胶装成册。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宜城办事处(一阳街小区10栋1单元201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宜城办事处(一阳街小区10栋1单元2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发布。2、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并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或认为存在歧视的,应在本文件规定的“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答疑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4.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武装部
地址:湖北省宜城市宜城大道31号
联系方式:18327587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襄阳市鱼梁洲梦泽路19-6号
联系方式:1570724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70724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