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食品药品生物大分子样品提取与制备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食品药品生物大分子样品提取与制备设备购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食品药品生物大分子样品提取与制备设备购置
2.2招标范围:食品药品生物大分子样品提取与制备设备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投标商应 具有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8至2021-11-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线下发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报名材料到指定地 点报名,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待截止日期前统一发送招标文件。 2、线上发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文件费汇至下列 账号 6212260410002126937(工商银行新源道支行)(汇款时请注明 “HBRD-2021-1027 文件费”本费用不开具发票),将汇款凭证及联系 电话发送至邮箱:hbrdzb@163.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待项目 负责人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5 14:30 ,地点为 现场递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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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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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220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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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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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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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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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助理
| 联系人:
| 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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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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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68445
| 电话:
| 1332326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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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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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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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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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2766899r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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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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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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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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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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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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