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
详细内容:
|
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石化2021-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齐鲁石化区域内。
2.3框架协议有效期:3 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合同估算价暂定30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2.6标段招标范围:齐鲁石化2021至2023年度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等安装监检以及注册工作;特种车辆及其他工机具的入场检验以及贴标工作,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3年内开始委托均有效。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项目中的招标项目。
(2)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中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项费用估算金额达到必须招标要求的招标项目。
2.9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3项合同额≥100万元人民币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业绩;
(5)核准范围包含RD2、RD3、RD4、DD2、DD3类别;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从业资格。
(2)项目经理部专业检验工程师(至少6人,承压类设备、机电类设备分别3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取得对应特种设备检测项目从业资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6日 09:00至2021年11月11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00。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开标https://ebidding.sinopec.com。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开标https://ebidding.sinopec.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李胜勇;
电话:0533-7581938;
传真:/;
电子邮箱:lishengyong2.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1年11月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