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
详细内容: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北市加油站加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B1100000013043731001
2.3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253号。
2.4建设规模:新建氢气固定储氢瓶组容积 9 立方米,停放储氢瓶组拖车位 1 个,整站加氢量为1000 公斤/天,设加氢机 2 台,储氢压力管道及其他附属设备。
2.5建设投资:1441万元。
2.6计划工期: 55 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周期:45天)。
2.7标段划分:(一) 个标段。
2.8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及工艺安装调试、配套土建部分施工、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设计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2: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2级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1级。
③施工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资质2: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C1级安装许可证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
⑤施工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其中牵头人为设计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施工资质证书;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化工 专业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持有 化工 专业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 年11月5 日9时00分至 2021 年11月10 日 17 时 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 10 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网上报名之后,将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241214483@qq.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 26 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方式: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 年11月 26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503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503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51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86249144;
传真:/;
电子邮箱:liuk.lns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501室;
邮编:110020;
联系人:孙鹏远、吴佳慧;
电话:024-31632513;
传真:/;
电子邮箱:1241214483@qq.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11月 5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