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二。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二为准。
一、本工程标函袋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供应不足,按下列要求调整:
①标函袋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可以采用黄色牛皮纸(袋)密封,密封时应避免出现投标文件散乱,影响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商务标、信誉标、资格审查资料分别密封并贴上招标文件上提供的相应各自封条,再将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标箱内(标箱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领取),贴上招标文件上提供的标箱封条。同时不得加注任何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②标函袋和标箱已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领取的,仍可使用,要求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由招标人及监督一起检查密封性。开标顺序:1、经检查密封性完好的标箱送至评标室内由业主进行随机编 号开启标箱,由专家对技术标评审。现更改为:由招标人检查密封性。开标顺序:1、经检查密封性完好进行随机编号开启标箱送至评标室由专家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88537
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