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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CZB420212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小湖片区及清溪大道沿线城市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人员要求中第(1)项更正为“(1)规划设计团队须配备人员至少包括: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其他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用以证明以上人员为供应商单位员工。”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
联系方式:13615666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5楼
联系方式:13905662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婷
电 话:1390566202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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