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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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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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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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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QZ-3420211013
项目名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招标
预算金额:5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号
采购标的
离子型
分子量
离子度
固含量
预估用量(吨)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合同包
估算金额(元)
暂定使用地点
中标人数
投标保证金
1
聚丙烯酰胺(阳)
阳离子
≥600万
8%≤离子度≤95%
≥88%
170
28000
4760000
祥芝环境芬顿气浮
1人
95000元
2
聚丙烯酰胺(阴)
阴离子
≥1000万
——
≥88%
30
20000
600000
鸿山
1人
12000元
注:1)本招标项目按需供货,按成交单价(元/吨)结算。
2)在实际供货期内若药剂使用单位有中标药剂需求,中标人须与新增需求的药剂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并供货,新增药剂使用单位的供货量受预估用量的约束,供货到期时间不超过与其他原药剂使用单位已签订本药剂供货合同的最长截止时间。
3)供应商按合同号投标,对同一合同号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号为单位。
4)服务地点: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鸿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5)供货期:
合同包一:半年,共6个月(2021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以供货开始起算6个月或供货量达到预估用量,先到为准)
合同包二:一年,共12个月(2021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以供货开始起算12个月或供货量达到预估用量,先到为准)
6)中标人必须对所投药剂进行相应污水厂的小试及上机投加,保证絮凝效果,并有义务指导污水厂进行合理的药剂投加。若中标药剂不能适用(以药剂使用单位使用效果为准)或药剂使用单位生产工艺有变动,药剂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及风险。
7)若是中标人的中标药剂原因造成中标药剂在供货期内,不能按采购人需求供货,有给药剂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包含但不限于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8)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本次药剂供货及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药剂使用单位给予补偿或不执行中标药剂的供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且不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9)供应商及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相关要求。
10)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涉及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一:半年,共6个月(2021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以供货开始起算6个月或供货量达到预估用量,先到为准)合同包二:一年,共12个月(2021年 月 日至202年 月 日,以供货开始起算12个月或供货量达到预估用量,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2明细 描述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产品若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则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考评依据;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考评依据;且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2021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方式: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致电或发送邮件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按约定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fjthzbqz@1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9391
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152300100100453290
特 别 提 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投标保证金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联系方式:林清俊13506083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联系方式:小陈/小魏0595-22103996/22168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魏
电话:0595-22103996/2216812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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