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高新管发计〔2019〕102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总工会,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教育中心、职工文化中心、职工体育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项目总投资为39999.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以自筹为主,上级工会、长沙市财政、长沙高新区财政予以拨款补助,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高新区信产园片区,东临湖湘北路,南临青山路,西临城市广场,北临商业用地,东面为尖山湖公园;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463.16m2,净用地面积25463.16 m2(合计38.1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52841.41 m2,地上总建筑面积34920.18m2,地下总建筑面积17921.23m2,建筑占地面积12236.72m2,建筑密度48.06%,容积率1.53,绿地率20.45%,装配率不低于30%,停车位384个。其中1-1#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402.87m2,共6层,高度30.7m,最大跨24.3m;1-2#文化中心,建筑面积7016.85m2,共5层,高度27.717m,最大跨30.20m;1-3#体育中心,建筑面积15904.5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404.04m2,地上建筑面积11500.46m2,地下2层,地上7层,高度38.3m,最大跨39.1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517.19m2。
估算总投资规模3999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333.79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天(日历日,下同)■月 □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项目,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招标人、业主单位的要求,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备案。
施工工作内容:完成公示初步设计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工程保修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内容为准。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文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考虑疫情影响,招标时取消养老保险证明查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相关负责人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如中标后招标人证实相关负责人非其企业在职人员,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至少还需配备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住宅产业化基地)。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 年11 月 5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12月15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 bidding. hunan. gov. 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 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31-8866683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李灿军;
电 话:0731-8888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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