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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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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4日14:10
评审专家名单
陈爱修,邬丽艳,沈强,朱川(采购人代表),李晓星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克森
项目联系电话
0577-89890100
采购单位
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88891369
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市昭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云锦花苑B栋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89890100
一、项目编号:WZZR-202101047
二、项目名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916000.00(元)
浙江环信环境自动检测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一楼108、10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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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OC/EC测定仪采购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Metrohm
1
6916000
2060MARGA(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陈爱修,邬丽艳,沈强,朱川(采购人代表),李晓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含前期专家论证费及评标专家费,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旭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9136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836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昭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云锦花苑B栋503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克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90100
质疑联系人:马佳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890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5289、88521948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04日
附件信息:
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设备清单.docx
326.2K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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