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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电子类耗材采购项目公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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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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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类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街新景中心B座维泰股份33楼4号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类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类耗材类采购项目招标
一、 招标人: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类耗材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种类:硒鼓、碳粉、路由器、水晶头、交换机、鼠标、键盘、u盘、定影膜、USB转换器、网线、电话线以及电脑、机、复印机的维修等。
四、 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厂家代理商,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标段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日10:30时至13:00时、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致电0991-3782376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21年11月11日下午11:00(北京时间)、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街新景中心B座维泰股份33楼4号会议室。
七、 招标文件联系人:韩晶 电话:0991-3782376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厂家代理商,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街新景中心B座维泰股份33楼4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街新景中心B座维泰股份33楼4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街新景中心B座维泰股份33楼4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韩晶 0991-3782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晶
电话:0991-378237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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