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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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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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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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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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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造项目(第一批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G2021-342
2.项目名称: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造项目(第一批次)
3.预算金额:667万元。分包一预算金额1251万元,分包二预算金额416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667万元。分包一最高限价1251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416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服务采购,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16〕1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实现自动监测仪器远程校准、维护等质控功能。加快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保存自动监测站内外环境及人员操作情况,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本次拟对5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评价、考核的104个省控空气自动站,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新增84套VPN数据加密传输设备、57套校准设备更新。“实时记录和保存自动监测站内外环境及人员操作情况,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包号
名称
采购预算(人民币)
1
校准设备(核心产品)+VPN传输设备
1251万元
2
视频监控系统(核心产品为视频智能监测系统)
416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交货,交货后30天内完成货物安装和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1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联系人:刘雯
联系方式:025-69586565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王建浩
联系方式:025-83668513
八、其他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江苏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质控能力改造项目(第一批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21-3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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