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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某单位食堂副食品供应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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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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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东省某单位食堂副食品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桥纬北房管所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VGBNAA-F1003
项目名称:山东省某单位食堂副食品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确定山东省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配送供货商,送货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和章丘区(甲方指定位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具备配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八)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桥纬北房管所4楼招标部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材料;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桥纬北房管所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方式:宋楠1995316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鸿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县(区)天桥东街76号纬北房管所4楼
联系方式:谢丽莎151054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莎
电话:1510541050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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