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10%作为预付款;上述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含预付款、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复审价的97%;(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1)资质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具体如下:
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材料,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诚信投标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无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社保缴费期限为 2021年 4月至 2021 年 9月,必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月 4日9 时 0分至 2021年 11月 10日0 时 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 24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靖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人民南路220号
电子邮箱:446801778@qq.com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23-8918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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