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财务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财务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CNSC-21TFGY022152
1.3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为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资本运作相关服务,具体包括:
1)为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规划相关工作,协助公司设计、论证资本运作的具体方案,并就其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2)基于其提供的资本运作方案或建议,作为财务顾问承担相关工作,全面协调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顺利完成资本运作相关工作;
3)在对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组织编写并出具相关文件,保障资本运作项目顺利推进;
4)全面牵头组织配合证监会、交易所等对公司资本运作事项申请的审核、审查工作,包括组织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国资委等有权部门的反馈及问询进行答复;全面牵头负责组织与监管部门审核过程中的沟通及协调工作;
5)跟进、协助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实施解决方案,确保资本运作事项如期取得有关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集团内部及国资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复、函等文件;协助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相关文件准备及沟通工作等服务
2.2 服务期限:暂定2年(视项目进展情况)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
2)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从业记录及声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以官方网页最新名单为准);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最近一次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属于A类及以上(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4)
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5)
项目负责人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不存在证监机构认定的可能影响本项目保荐的情况,近3年成功主办过大型企业资本运作项目;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司法机构等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可能影响本项目的情况。
3.1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最高限价:无。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2日18:00 —2021年11月8日10: 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提交应答文件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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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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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家供应商谈判时间不超过15分钟)。谈判地点为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6.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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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注(如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采购项目和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但符合规定免于招标的项目(依法保密的采购项目除外),采购公告应在()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发布
8 其他
8.1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8.2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 刘风侨
电 话: 010-63311839
电子邮件: liufq@puyuan.com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