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03 16:00|发布单位: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6|项目监管地:黄石市本级|
【项目概况】
黄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二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INGFA-2021-050B
2、采购计划备案号:黄财采计备【2021】XM1453
3、项目名称:黄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二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万元)
6、最高限价:48(万元)
7、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是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合同履行期限:3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3 供应商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505室)
3、方式: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开票资料等在以上时间上午8:00-11:30时,下2:30-5:30时(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到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50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到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50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石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
地址:黄石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714-637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华新路4号磁湖东城2栋
联系方式:1380723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鲲
电话:1380723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