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水利局关于蕲春县“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更正公告 2021-11-03 17:06|发布单位: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蕲春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PQ2021CG1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11-02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更正日期:2021-1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水利局
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
联系方式:13618679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教育局斜对面
联系方式:15392705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39270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