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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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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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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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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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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有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燃气储配大青罐站
2.2招标范围:储配大青罐站1套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供货地点:沈阳燃气储配大青罐站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网运行及相关手续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注明授权制造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方式:
(1)制造商: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dL291@163.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的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将上述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代理商: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代理人身份证、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包含授权制造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dL291@163.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的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大青罐站45KWP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将上述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前邮寄至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发邮件提供资料时,若因投标人提供的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全或不准确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账号:0344010140940006882;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龙宇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联系人:杜茁
电话:024-22743570
传真:024-22743862
邮箱:gdL29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
账号:0344010140940006882
2021年11月3日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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