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京海关缉私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缉私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2108AX3198
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南京市公安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2)供应商须为“2020—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物业服务定点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管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必须同时包含保洁、安保、工程等)年度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需另提供业主证明,原件备查);(4) 拟派项目经理年龄45周岁以下,须为大专(含)以上学历,持有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采购人有权一次性扣除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309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海关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
联系方式:张灵 025-84422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309室
联系方式:蒋晖 025-83243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灵
电话:025-84422885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