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航集团东门垃圾站地块
整体出租的公告
一、招租单位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
二、招租项目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门垃圾站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地段,面积3174㎡。因目前土地空置,现对该地块进行整体招租。
三、出租用途
该地块可用于停车、仓储或物流。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
(一)租赁期
租赁期为三年,起租日为意向租赁协议生效日。
*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及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出租方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租赁协议项下的出租土地,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金价格
出租方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地块租金进行评估,并以最终备案评估价为基础确定协议租金价格,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公告第六点。
(三)租金支付
租赁协议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承租方支付起租日至当季度末全部租金,之后每季度第一个月开始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本季度全部租金。
五、合格承租方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
六、潜在承租方需提供的报价文件,包括:
1. 报价书(加盖单位印章)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
5. 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 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需加盖单位印章)
七、报价
1.报价基准值:最终备案评估价。
2.潜在承租方报价需明确对于报价基准值的上浮率。例如:假设某潜在承租方对于报价基准值的上浮率为5%,则该潜在承租方报价为协议年租金=最终备案评估价×(1+5%)。
3.所有有效报价中,对于报价基准值的上浮率最高者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
4.潜在承租方需承诺承租价格不低于报价基准值,即:对于报价基准值的上浮率应≧0。若所报上浮率<0(为负值)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确定正式承租方后,出租方将与其签订意向租赁协议。待最终备案评估价确定后,根据最终备案评估价和上浮率计算出实际租金,与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
6.意向租赁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正式租赁协议签订后,该保证金可用于全部或部分抵扣(多退少补)正式租赁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八、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17:00止。
2.请承租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五点)密封后送交到出租方。
九、报价文件报送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于2021年11月9日17:00之前,将密封好并加盖公章的文件送至南航大厦2613室(地铁站白云公园B出口)。
联系人:孙先生 020-86125024
监督人:王先生 020-86128124
十、其他相关事宜
1.租赁价格为含税价格;
2.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3.租赁场地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开展危害安全业务,包括危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违禁品的加工、仓储及运输等;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租赁物安全管理工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