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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延边某部作业室视频处理及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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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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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边某部作业室视频处理及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1-CCCG1021
项目名称:延边某部作业室视频处理及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LED全彩屏
12.2
平方米
2
视频拼接器
1
台
3
LED条屏
1
套
4
会议桌
1
套
5
高清线
12
条
6
转换头
16
个
7
DVI输出卡
3
块
8
屏幕迁移及改造
1
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开具的(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投标单位有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方式: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园路780号乾元翔宇大酒店4楼5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边某部
地址:延吉市
联系方式:0433-2612021转39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程湜 0431-8056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湜
电话:0431-8056292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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