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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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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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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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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qh/)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3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425202102000196
项目名称: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4.0万元
最高限价:304.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5.000000
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0.000000
C
平床DR等设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9.000000
D
化学发光测试仪等设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实施服务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日0时0分至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qh/)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报名。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方式:0534-5972026(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燕东新路9-1号
联系方式:1531883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宝宝
联系人电话:1531883356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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