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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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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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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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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43-456OTC21184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
详见附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中标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或以上以分包形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方式:面售或邮寄
售价:¥6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徐工(0755)89219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联系方式:黄晓慎、李勤超(0755)8294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慎、李勤超
电话:(0755)8294978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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