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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奥体中心导向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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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滁州市奥体中心导向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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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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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奥体中心导向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09-2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奥体中心导向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高铁站、会展中心、剧院、机场、场馆类标志标识类的业绩,此处高铁站、会展中心、剧院、机场、场馆类标志标识类的业绩属于公共建设类业绩,公共建设类业绩还有医院、学校等等,我司认为提供属于公共建设类业绩都可使用,不应限定其中个别行业,具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请求: 请贵司取消业绩类别的限定。建议修改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标志标识类业绩得 7 分;本项满分 14 分。 注:1、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含专业分包合同)、②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证明。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本项目最多提供两个业绩,提供多个业绩的以最高得分的两个业绩计算,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只记取一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中,第四条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不合理的条件。
答:本次招标内容范围为奥体中心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业绩要求为高铁站、会展中心、剧院、机场、场馆类标志标识类的业绩。不予调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备注增加内容为:标识系统中所有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场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
3、根据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本项目只需投标单位拟派的一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及样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进行登记递交样品,递交样品后立即离场。到场人员须做好疫情防护措施,进入交易中心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审查符合要求方可进场递交样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样品不予接收。未到现场提供样品的或不符合递交样品要求的投标人此项得分按零分计取。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并以澄清答疑发布的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委托单位、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方式:张一豆、张学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 1800550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豆 张学茜 顾娟
电 话: 0550-3032353 0550-2599820 0550-351951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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