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333220210003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人民政府石渠县尼呷镇低龙村人工种草基地产业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石渠县金江农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石渠县尼呷镇菊母街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96000.000(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石渠县尼呷镇低龙村人工种草基地产业项目:名称:石渠县尼呷镇低龙村人工种草基地产业项目;范围 :石渠县尼呷镇人民政府对低龙村进行人工种草基地产业服务实施人工种草1000亩,均为草种,主要为人工种草(披碱草、燕麦和人工促进整地)和隔离网建设;要求:地面处理:按照不破坏或少破坏原生天然植被的原则,人工采取清除地表石块等杂物,然后使用重耙划破草皮、耙平土丘、为人工播种创造良好的条件。其中划破草皮是一项关键性的措施,其目的是使播种的草种和有机肥(有机质45%以上)能直接落到土内,提高出苗率,同时还可改善草地土壤的通气条件,增进土壤的肥力。其具体作法是用重耙于雨后在草地上拖耙,将草皮划破,深度为3-5cm为宜,行距以20cm-30cm为宜;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场地平整、灭鼠、隔离网建设和播种工作;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戴怀根,刘峰,王勤(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1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80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资金县级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SCZC511702919119_20210036,石财采函〔2021〕172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石渠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6-8622096;“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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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石渠县尼呷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188288531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楼1栋4楼 |
| 联系方式: | 028-877899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电话: | 028-8778997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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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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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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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