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机关)关于江夏区民政局机关大楼增设电梯更正公告 2021-10-29 17:26|发布单位: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江夏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DL-2021-0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夏区民政局机关大楼增设电梯
3、首次公告日期:2021-10-29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将原公告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更正为:“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曳引式)A级资质以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项目的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代理商资格预审均不能通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A级资质;4、投标人提供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7、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同时投标;”二、将原公告内容“七、其他补充事宜:无”更正为:“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全部的原件到代理机构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23栋1701室)进行审查,原件必须与网上申请文件一致。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提交不齐全或原件与网上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单位,将视为不合格,”
3、更正日期:2021-10-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江夏区文化路35号
联系方式:027-8181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23栋17层1室
联系方式:15387053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153870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