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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通知(二次2021-JLDJAJ-W1005)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通知(二次2021-JLDJAJ-W1005)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11-01
详细内容:
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二次)(2021-JLDJAJ-W1005)

2021年10月29日 20:5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
品目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徐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 20:5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7:0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
项目联系电话0516-83999055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18912014061)、周先生(17351990244)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逊 0516-83999055/83999306










项目概况 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DJAJ-W1005



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二次)(2021-JLDJAJ-W1005)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副食品采购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1-JLDJAJ-W1005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2个包,每个包各确定1个中标人。

包号

货物名称

品类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

1.蔬菜;2.水果;3.饮品;4.干货调料

详见

“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新沂市郯新路李庄村、蔡庄村



2

1.肉类;2.水产品;3.禽蛋;4.豆制品

详见

“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新沂市郯新路李庄村、蔡庄村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根据招标人上年度供应实际,每个包金额约1000万元,最后成交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4.投标人可同时投标2个包段,按包号顺序评审,若投标人预中标包1(仅限第一预中标人),则不得参加包2开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包段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发票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新型管理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天眼查信用查询软件中无任何食品类有关的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军队采购,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经济实体,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非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投标包段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材料为准)。

4.投标人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必须超过招标人2020年度采购总额(近3年年度营业收入至少有1年超过2000万元)。

5.必须具备副食品全程冷链运输能力,公司所购(租)箱式冷藏货车不低于4辆。

6.所有肉制品必须出具检验检疫证明,肉类具有屠宰资质的源头企业加分优先。

7.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本企业法人代表或有法人委托授权的部门以上经理,报名时要提供上一年的工资发放证明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各种保险金证明,不得以委托书形式委托给第三方。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供应商失信处罚风险:

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严格按照军队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2.被列入军队黑名单供应商或与之有关联的供应商依据军队采购网公告要求,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被列入军队黑名单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最近连续3个月纳税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鲜章,附件1)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附件2)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附件3)

9.保密承诺书(附件4)

10.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1.供应商诚信承诺(附件5)

1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非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声明(附件6)

1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7,同时附信用中国网站、天眼查信用查询软件中无任何食品类有关处罚截图)

14.近3年副食品成交案例(附件8,同时附投标人业绩合同)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新型管理能力(①提供企业自有配备专用运输车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车辆有限期内保险证明;②提供所在办公、经营、仓储等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产权证,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③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16.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包2的公司:生产型企业提供动物屠宰证明、防疫证,非生产型企业提供授权及相关证明)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材料所列顺序进行排序,且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四)结果告知

我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和14:0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18912014061)、周先生(17351990244)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逊、丁伯瑶

电 话:0516-83999306/83999055

传 真:0516-83999712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附件: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非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声明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近3年副食品成交案例

9.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格式自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公告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11月12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1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方式:罗先生(18912014061)、周先生(17351990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方式:孙逊 0516-83999055/83999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



电 话:  0516-839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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