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物探一公司5Hz单只陆用检波器租赁项目
大庆物探一公司5Hz单只陆用检波器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1S-BID05-07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1-2022年冬季施工季即将开始,按照地震项目部署,2160队、2289队将承担他拉哈南等三维地震采集施工项目,按照项目施工设计,项目施工将采用5Hz单只陆用检波器进行资料采集。根据一公司现有检波器实际情况及项目需要,并结合工区踏勘及施工窗口期等情况,预计需外部租赁5Hz单只陆用检波器45000只(实际租赁数量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预计租赁期100天(自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3月10日,实际租赁期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确定),所租赁检波器与地震仪器配套使用,满足项目施工技术需要,用于地震资料采集的施工。预计租赁费405万元(含13%增值税)。本次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
2.招标范围:大庆物探一公司5Hz单只陆用检波器租赁项目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服务地点:大庆长垣地区;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06月30日;
5.服务标准:
①本项目租赁设备必须为侧出头,同厂家、同型号检波器,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②满足项目检波器技术设计参数需要,执行QHSE相关规定。
③单只陆用检波器租赁包含以下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设备验收、指标参数检测、技术支持等工作。
④租赁的单只陆用检波器技术性能应满足 《GB/T 24260-2020 石油地震检波器》的要求。单只陆用检波器验收、使用过程中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相应地震设备质控标准。
⑤项目开工前,设备出租方应按照施工项目要求的技术参数对全部设备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应设备的行业或者相应技术指标。
⑥出租方需按承租方通知要求,在合同签订5日内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该通知要求的设备到队时间为该批次租赁设备的租赁起算时间,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结算方式:在项目竣工结束后12月内进行结算,采用昆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最高限价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单只检波器 | 5Hz | 天*只 | 0.9 | 含13%增值税 |
备注:出租方需按承租方通知要求按时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该通知要求的设备到队时间为该批次租赁设备的租赁起算时间,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按租赁数量及天数结算,租赁费用等于租赁数量*租赁天数*租赁单价,以最后实际使用数量及天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评委在评标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或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规模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设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标设备能满足技术关键指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且承诺的数量并保证及时供应,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招标人能合法有效的使用,对于非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材料(当前设备所有人的购买合同及发票,涉及境外购买合同和销售发票的应提供海关报关单等其他有效材料)。投标人设备不应受第三人对租赁设备主张的权利,不得侵犯生产厂家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出现侵权,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单只陆用检波器技术性能满足本项目“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质量保证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待租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设备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目前所在地几项内容。;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财务报表影印件(加盖公章);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投标人失信分值低于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
(1)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办理东方公司供应商入网手续。
(2)必须保质保量按要求的供货期限供货。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4)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质量保障措施,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和及时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
(6)服务承诺,能及时保质保量解决生产现场出现的问题。
(7)日费及税费要求
中标租赁单价:检波器元/道/天(含增值税)。所谓中标租赁单价,是指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报价通过了招标人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后,被评为最佳者的价格。
出租方需按承租方通知要求按时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该通知要求的设备到队时间为该批次租赁设备的租赁起算时间。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设备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因租赁收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承担,不符合要求设备的更换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人员在设备租用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8)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汇款附言“BGP21S-BID05-072标书费”,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并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PDF版及excel可编辑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3.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金额3.2万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寇佳娜邮箱:koujna@163.com
电 话:022-25912039手机:18331639690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物探支行
账号:1305 0166 6208 0000 2287
行号:1051 3520 0010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312-3821517
邮箱:liugdong@petrochina.com.cn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