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度吊装作业服务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2022年度吊装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FW-202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021-2022年度吊装作业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1年-2022年呼石化物资采购部采购催化剂、设备、钢材卸车,特种车辆(吊车、运输车辆)吊装作业服务项目;要求服务单位具备吊装作业资质,能够提供及时、安全的运输、吊装作业服务。
2.2 招标范围:2021年-2022年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催化剂、设备、钢材卸车,从呼和浩特市各货站运输、装卸集装箱业务等服务。吊装作业每台班必须提供3人组成的服务项目组,包括:驾驶员,起重工(司索)、起重指挥各一人,多台班同时作业操作人员不得兼职。
设备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权重 | 最高限价 (吊车:含驾驶员,起重工、起重指挥各1人费用、含税) |
1 | 汽车吊 | 70吨 | 25% | 4500元/台班 |
2 | 汽车吊 | 50吨 | 25% | 4000元/台班 |
3 | 汽车吊 | 25吨 | 30% | 2000元/台班 |
4 | 板车 | 40吨 | 5% | 2800元/台班 |
5 | 板车 | 20吨 | 10% | 1300元/台班 |
6 | 板车 | 10吨 | 5% | 900元/台班 |
注:有效工作8小时为一个台班(例如:8小时内运输、吊装两组集装箱算一个台班)。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5服务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相应装卸工作量;操作人员服务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石油HSE体系中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制度规范;
2.6根据中标人作业使用的运输、吊装车辆,与之相对应车辆审核后据实办理费用结算工作;车辆按每个台班含操作人员在内结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可从事大型设备运输、装卸作业等工作。(投标人需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是通过年检、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操作人员具有有效操作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发布公告之日起,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吊装和运输服务业绩各不少于1个。(含在执行项目,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关键页及相对应发票的扫描版)
3.4人员要求:吊车需配备一套人员证件(含驾驶员,起重工(司索)、起重指挥),①驾驶员须B2及以上的驾驶证和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证。②起重工需持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③起重指挥需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件名称为起重指挥。
3.5财务要求: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应出具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设备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范围内拟派车辆设备明细(吊车、板车)。②且必须对作业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等内容作出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安排专门机构、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区长期驻守,保持通讯畅通。(需提供人员结构框架,拟派长期驻守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三日内配备好专门机构和人员,格式自拟)②具备及时提供吊装作业装卸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需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装卸安全合同,所有吊装、运输作业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且未出现过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④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10月29日至 2021 年11月04日 17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缴费账号详见公告第7条规定的账号,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12月01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王 涛 邮箱:444138604@qq.com
电 话: 022-25913128/13820121006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686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7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