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硫磺包装线维护保运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硫磺包装线维护保运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以HSH-ZB-FW-2021-26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①负责两条聚丙烯(CE11008)包装线“料仓插板阀以下至码垛机垛盘输送机”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的保运。
②负责硫磺回收(CE10200)包装线“成型造粒机后,自硫磺料仓起到包装机立袋输送皮带止”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的保运。
③负责上述三条包装线的离线附属设备(手提缝包机、电子台秤、吸尘器)机械、电气、仪表的维修(附属设备备件及耗材由业主方提供)。
④包装线设备内部的电源匹配及仪表风匹配由承包方负责保运,但送至以上设备控制柜内的电源主回路、进入包装区域仪表风干线管路由业主方负责。
⑤工作范围包含2022年以上设备大修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一《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硫磺回收装置包装线检修计划》;大检修时间2个月,同时日常维保保运时间减少2个月。
⑥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包装线全部原厂配件,并进行适当储备。所有检修设备、零部件及材料的搬运,由承包商转运至检修现场。服务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
2.3服务质量:合格。
2.4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管理规定。
2.5其它要求:随时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不能出现因设备故障导致上游装置生产中断或降量的情况;保证设备运行效率,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达到设备设计性能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承包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自2018年10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1个及以上类似维护保运项目经验。需提供对应合同。
3.5信誉要求: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③被招标人清退的公司不得投标;④承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因服务原因给甲方造成事故事件、无经济纠纷、讨薪等事件发生(格式自拟);⑤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4. 主要技术要求或服务方案
4.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4.1.1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见以下名录:按国家及中石油相关规范要求 。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4.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4.2.1材料和设备技术要求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必须达到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4.2.2 特殊质量要求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国家及中石油相关规范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10 月 29 日 8 时至2021年 11 月 4 日 17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Excel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缴费账号详见公告第7条规定的账号,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12月 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任秋莹 邮箱:290769097@qq.com
电 话: 022-25915578 手机: 13512971763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686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7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