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技术参数部分(20分)
特别说明:技术参数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投标人须将技术参数部分所有内容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明标部分”模块中。 1、技术差异条款
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 分。
1)扣分条款:
2)投标人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内对“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带★号部份进行逐条响应,有一条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
3)非★号项条款每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2、驱动系统(驱动主机):采用斜齿轮的得3分,采用非斜齿轮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部件或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证书)均可,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 3、控制系统:采用双32位微处理器得2分,采用单32位微处理器得1分,满分2分(提供承诺书及投标产品技术说明资料扫描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
4、附加制动器结构型式: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采用棘轮棘爪,且采用双(两套)附加制动器得2分,任满足1项得1分,满分2分;
5、驱动链:设计抗拉强度大千或等于450kN的得2分,大于或等于400kN小于450的得1分,大于或等于350kN小千400kN的得0.5分,满分2分;
6、梯级链:设计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500kN的得2分,大于或等于450kN小于500的得1分,大于或等于400kN小于450kN的得0.5分,满分2分;
注: 上述第5、6条提供本次投标型号的自动扶梯整梯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证书)均可,如型式试验报告无法体现证明,则可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附相应设计计算书或设计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项经检测并未达到投标人承诺或响应标准,属投标人违约,承担人民币 200 万元违约金。业主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完全由投标人承担。上述第4条提供本次投标型号的自动扶梯整梯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证书)。
7、梯级:结构型式采用整体式得 2 分, 结构型式采用分体式 得 1 分, (提供自动扶梯整梯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证 书)均可,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
8、梯级滚轮与副轮:梯级滚轮与副轮采用同品牌的得 2 分,(可采用其它制造商厂生产的产品),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提供投标产品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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