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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武夷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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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武夷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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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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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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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2]ZXFZ[CS]202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夷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号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删除原招标文件内容“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报价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报价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5、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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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武夷山市岩前路37号
联系方式:0599-53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0599-513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捷
电 话:0599-5316110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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