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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牌匾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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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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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牌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CZB-20211001
项目名称: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牌匾工程
预算金额:372.79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794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Y-GCZB-202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牌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牌匾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控制价:372.7949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到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2021年3月-2021年8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返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co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规[2020]1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555号
联系人:高云飞
联系电话:13943046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申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7室
联 系 人:赵梦瑶
联系电话:0431-8186858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5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云飞 联系电话:1394304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申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7室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梦瑶 联系电话:0431-81868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瑶
电话:0431-8186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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