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明珠公司洗涤中心污水处置设备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明珠公司洗涤中心污水处置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100557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明珠公司旗下的广州营业部在新机场新洗涤厂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采购1家合格的供应商提供2年运营维护服务。届时设施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污水处理量
| 服务期限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供应商报包干总价,含相关咨询、人工费、药剂费、电费、检测费、污泥处置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并达到相关检测要求。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报价中体现。)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明珠洗涤中心
| 200-400吨/日
| 两年
| 695636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报价为一揽子报价,含相关咨询、人工费、药剂费、电费、检测费、污泥处置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并达到相关检测要求。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报价中体现。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7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1份复印件。】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南云东街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工,020-86133320
代理机构: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小姐,020-86132977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颖,020-86132977: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