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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10-2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1-131C-G-2



项目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1-131C-G-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0]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管线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超强街、朝顺街、云顶街既有雨污合流管线、道路恢复及维护;

2.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需无在监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③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④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当参与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8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网站》《》《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999号

联系人:许颖

联系电话:159044130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升阳街75号

联系人:袁晶晶

联系电话:0431-80881084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升阳街75号



联系方式:许颖,15904413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升阳街75号



联系方式:袁晶晶,0431-80881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晶晶



电话:0431-8088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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