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11:43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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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11:43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 08: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2855533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林 ,188509886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蔡,0594-2855533 |
项目概况 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C20210910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
| 1-1
| 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1项
| 1980000元
| 一年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1、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莆田市荔城区安捷保洁有限公司、莆田市莆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莆田龙马环卫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PTXC20210910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980000元
包1:
投标保证金:19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
| 1-1
| 莆田市荔城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1项
| 1980000元
| 一年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6)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投标时间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获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
2、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29 日 至 2021年11 月18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1 月19 日08:30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领取
售价:0.00 元(人民币)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54730188000000408。
2、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联系方式:小林1885098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小蔡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4-2855533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 日 2021年 10 月 29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联系方式:小林 ,1885098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小蔡,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0594-28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