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拟对2020年12月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收购的无锡市凌峰铜业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对应债权本金10,293.52万元,利息560.12万元,孳生息701.02万元,其他债权1.11万元,债权合计11,555.77万元(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具体见附件。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5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84551362
传真:025-84551307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450号斯亚财富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25-84551355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