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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度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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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度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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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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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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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ZB21C0097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度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组织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度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SZB21C0097G)公开招标工作,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事项如下:
技术评估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设计方案
(20分)
概念
2分
(1)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得2分;
(2)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得1分
使用功能
7分
(1)空间布局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得7分;
(2)空间布局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得3分;
(3)空间布局存在不合理地方,但不影响使用要求得1分;
配套设施
3分
(1)设置照明、空气循环与控制、消防、防盗安全、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等系统得3分
(2)存在第1点要求的内容,对比第1点要求缺少1项内容的得2分;
(3)存在第1点要求的内容,对比第1点要求缺少2项或以上内容的得1分;
(4)不存在第1点要求的内容的不得分。
经济
5分
(1)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的得5分;
(2)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的得3分;
(3)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的得1分。
绿色
3分
(1)设计方案具有海绵城市设计的元素,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的得3分;
(2)设计方案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的得2分;
(3)设计方案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的得1分
2
施工方案
(30分)
工期计划
4分
(1)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或以上完工,得4分
(2)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3天~4天完工,得2分
(3)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天~2天完工,得1分
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深化设计保证措施
4分
(1)提供了医用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保证体系完善且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2)提供了医用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
(3)无深化设计保证措施不得分
劳动力投入措施
4分
(1)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50人,得4分;
(2)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40人~49人,得2分;
(3)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30人~39人,得1分;
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4分
(1)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系统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2)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系统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
(3)无施工保证措施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分
(1)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确保不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得4分;
(2)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得2分;
(3)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得分。
拟投人的技术负责人
3分
(1)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注:
1.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只计算技术负责人得分。
拟投入的质量负责人
3分
(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注:
1.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只计算技术负责人得分。
拟投入的其他管理人员
4分
(1)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3名或以上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
(2)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2名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3)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1名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涉及本变更公告内容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人:020-6668378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4605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8520649、020-88526352
电子邮箱:guoshengzbzx@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020-66683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刘小姐,020-88524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20-8852460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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