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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公示
2021-10-28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10-28
大丰悦达香溪水岸电力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丰悦达香溪水岸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发审【2019】86号《关于盐城市大丰兴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区S332省道东侧、新团河北侧地块商住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兴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丰悦达香溪水岸电力工程EPC总承包
2.1.2项目编号:E3209820334001477
2.1.3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开发区金海路东、新团河北
2.1.4建设规模:大丰悦达香溪水岸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施工,具体详见供电方案。
2.1.5最高限价:2400万元(含设计费1%)
2.1.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通电交付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承包人须提供正式的用电答复书并经供电部门审查通过的图纸。为方便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可直接填写90日历天。
2.1.7服务目标:
(1)工期目标:承包人确保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以建设单位开竣工指令)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质量目标:
(2.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最终通过供电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
(2.2)施工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通电。
(2.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确保项目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1 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1
| 大丰悦达香溪水岸电力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供配电工程的相关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A、设计范围: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搜集、包括整个实施范围内所有供配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参与分部分项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移交);
B、施工范围:含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的报建和报规及征处等排除施工进程中的一切障碍;②供电接入: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电力管道铺设及包封、高压柜基础及配套的土建管道井的制作和安装及顶管)的施工、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力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含运输、保险)及其质保期内运行所必须备品、备件的供应、施工安装、调试和售后、配电工程移交、施工前后与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协调对接验收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③居配部分:开关站配电房的土建装饰部分(含电缆沟建设、设备基础、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吸音板、铝合金扣板吊顶、照明等所有除主体以外的项目)、居配电气设备及居配智能监控部分的采购、供货(含运输、保险)及其质保期内运行所必须备品、备件的供应、施工安装、调试和售后、配电工程移交、施工前后与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协调对接验收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④公建部分,公建土建和公建安部分的采购、供货(含运输、保险)及其质保期内运行所必须备品、备件的供应、施工安装、调试和售后、配电工程移交、施工前后与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协调对接验收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⑤充电桩土建和安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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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为确保验收送电顺利落实,投标人需出示当地供电公司出具的入库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执行。
3.6业绩要求:无。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或本单位直管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0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1.4.4项规定的情形。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评标前招标人将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http://112.24.96.37:9890/)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市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兴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海泉 联系电话:15305107885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82 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智 联系电话:0515-88278802、13626215351
联系地址:盐城市金融城6号楼(上海银行)2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