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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智慧物流传输系统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智慧物流传输系统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28
详细内容:

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配套工程(智慧物流传输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7,018,636.00元,项目概况:智慧物流传输系统,包括垂直输送分拣系统、贯通输送分拣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对医疗物资进行智能化垂直、水平运输。





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投标人须具有:(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4 17:00:00 止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网上发售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9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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