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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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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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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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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XZM[2021]ZC013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68800.00
最高限价(如有):768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警械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7688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68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717:30:00至2021-11-03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8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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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方式:0952268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莫继东
电话:0952268682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罗丹阳
电话:0952-201188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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