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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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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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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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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鲁分函〔2021〕11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区域内。
2.3建设规模:177台机泵机械密封改造;295台机泵密封运行参数引入DCS系统;402台机泵增设泵群状态监控系统;112台机泵入口隔断阀自动化改造;33台机泵入口增设隔断阀;412台机泵增设远程停泵设施;5套装置增设油雾润滑系统。项目实施后满足《炼化企业高危泵配置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2.4建设投资:26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72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炼油厂高危机泵合规性改造项目及配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2.8本标段估算金额:74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30日9时0分至2021年11月4日9时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9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李胜勇;
电话:05337581938;
传真:/;
电子邮箱:lishengyong2.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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