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中心粮库二期仓库(准低温库)建设工程(第二次)第1次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XYBK-JSGC202109FJ-014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黄堡中心粮库二期仓库(准低温库)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5 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含厂房或仓库)施工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及网址,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含厂房或仓库)施工业绩。
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保康县穗鑫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洛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